Q:成績類別設定

Tags

Q:課程成績如何設定成績類別的加權比重?
 

成績類別設定_封面
Preparation time
20 minutes
Difficulty
Medium
適用Moodle版本
3.9、4.1、4.5
操作身份
教師
Directions

A:

教師可以在課程中,設定有成績的教材(如:測驗卷、作業...等)的加權比重,操作方式如下:
路徑:課程 > 上方導覽列 > 成績 > 下拉式選單「成績簿設定」 

進入成績簿設定

進入到成績簿設定頁面後,請點選成績類別(一般預設名稱會是課程名稱)的「編修」按鈕,接著點選「修改設定」。

點選成績類別的編修按鈕畫面

在成績類別下的彙總設定中,即可選擇要使用成績加權的方式。
排除空白分數:此設定預設為已勾選,若要計算空白分數,則須取消勾選此項目。

選擇要使用成績加權的方式

成績計算公式設定

成績的平均值:所有教材成績加總 ÷ 教材數
所有分數的加權平均數:(各別教材成績/最高分×加權數)之總計 ÷ 總加權量
所有分數的簡單加權平均數:各別教材成績之總計 ÷ 教材最高分加總
最低成績:以最高的教材分數做為總分
最高成績:以最低的教材分數做為總分
原始總分:所有教材分數加總

成績計算公式

所有分數的加權平均數-範例:

  • (各別教材成績/最高分×加權數)之總計 ÷ 總加權量
所有分數的加權平均數

所有分數的簡單加權平均數-範例:

  • 各別教材成績之總計 ÷ 教材最高分加總
所有分數的簡單加權平均數

以下舉例幾項加權比重的操作方式:

  • 單純加權量
  • 加權量及平均
  • 相加
  • 加權量及相加
  • 加權量及最高分及相加

單純加權量

教師需設定各個項目的加權量的比例,如:期中考30%、期末考30%、平時測驗15%、平時作業一15%、出缺席10%,教材的最高分皆為100分。

設定各個項目的加權量的比例

單純加權量-總成績

在加權量設定加權比例後,之後每個教材項目會依據設定的比率(單位為%),加乘後計算出課程總分。

單純加權量計算總成績

加權量及平均 

以規則範例如下:

  • 期中考30%、期末考30% 、小考15%、作業15% 、出席10%
  • 總教材:
    • 期中考
    • 期末考
    • 小考1、小考2、小考3
    • 作業1、作業2、作業3、作業4
    • 出席1、出席2、出席3
  • 作業4、出席3,不列入總成績

教師需先在「編輯類別和項目」中的「成績簿設定」下「新增類別」,並輸入各項加權類別名稱。

新增類別並輸入各項加權類別名稱

新增各項加權類別後,將總教材分別搬移至各項加權類別下,並設定加權量比例。
 

設定加權類別的加權量比例

不列入總成績的教材加權量比例設為0,才可排除教材分數。
 

將不列入總成績的教材加權量比例設為0

排除教材分數-總成績

在加權量設定加權比例後,之後每個教材項目會依據設定的比率(單位為%),加乘後計算出課程總分。

加乘後計算課程總分小考
加乘後計算課程總分作業
加乘後計算課程總分出缺席
加乘後計算課程總分

相加

以規則範例如下:

  • 期中考最高35分,期末考最高35分,小考最高10分
  • 總教材:
    • 期中考
    • 期末考
    • 小考1、小考2、小考3
    • 作業1、作業2、作業3、作業4
    • 出席1、出席2、出席3
  • 作業1、作業2、作業3、作業4、出席1、出席2、出席3,不列入總成績

教師需將「成績類別」下的彙總設定為原始總分

彙總設定為原始總分

編輯測驗卷時,可設定最高成績
 

測驗卷設定最高成績

不列入總成績的教材設定勾選排除,此分數將不會包含到彙整統計。
 

將不列入總成績的教材設定勾選排除

相加-總成績

將排除設定後,將統計出課程總教材總分。

加乘後計算課程總分小考
設定排除後出現圖示
相加統計出課程總教材總分

加權量及相加 

以規則範例如下:

  • 期中考40%、期末考40%,作業用加分,每項作業最高20分
  • 總教材:
    • 期中考
    • 期末考
    • 小考1、小考2、小考3
    • 作業1、作業2、作業3、作業4
    • 出席1、出席2、出席3
  • 小考1、小考2、小考3、出席1、出席2、出席3,不列入總成績。

新增作業時,可在設定頁面下設定成績分數的最大值

在作業設定頁面下設定成績分數的最大值

教師將「成績類別」下的彙總設定為原始總分
 

彙總設定為原始總分

此計算成績需設定計算方法,才可此課程成績算出。
路徑:成績簿設定 > 課程總分 > 編修 > 編輯計算方法

加權量設定計算方法

加權量及相加-總成績

期中考40%、期末考40%,作業用加分,每項作業最高20分。

加權量及相加總成績

加權量及最高分及相加 

以規則範例如下:

  • 期中考40%、期末考40%,小考取最高分用加分的方式,每個小考最高分為30分
  • 總教材:
    • 期中考
    • 期末考
    • 小考1、小考2、小考3、小考4
    • 作業1、作業2、作業3、作業4
    • 出席1、出席2、出席3
  • 作業1、作業2、作業3、作業4、出席1、出席2、出席3,不列入總成績

新增測驗卷時,可設定評分方式,預設為取最高分數。

設定測驗卷評分方式

編輯測驗卷時,可設定最高成績
 

測驗卷設定最高成績為30

教師將「成績類別」下的彙總設定為原始總分
 

彙總設定為原始總分

此計算成績需設定計算方法,才可此課程成績算出。
路徑:成績簿設定 > 課程總分 > 編修 > 編輯計算方法

加權量最高分計算成績需設定計算方法

加權量及最高分及相加-總成績

  • 期中考40%、期末考40%,小考取最高分用加分的方式,每個小考最高分為30分。
加權量最高分計算總成績